Thursday, July 24, 2008

遗言

在好久好久的时候,曾经有想过如果有一天,我那么的不幸运地意外离开人世,就这样结束了我的人生。我应该会死不瞑目吧,我死不瞑目的原因不是我英年早逝,而是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还没有做,还有很多很多关于我的故事还没有说,还有很多很多藏在心中的话还没有讲,就这样地离开人世间。我想我应该想写一些遗书(感觉很奇怪) 也许这不是叫遗书,应该叫交待事情吧。 (之前又在蚂蚁窝看过闻舒姐姐在她的部落格看过类似这样的文章,但我在这里澄清一下,我毫无抄袭之意。)
人死了,什么都没有了,留下臭皮囊也没有什么用处了。在我成为历史人物的时候,把我身上还有用处的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,不然埋在地下慢慢的腐烂,倒不如捐给有需要的人好了。但是有几样的东西一定要留下的是我的心和我的脑,我承认我的心没有圣人一样伟大,我的脑没有爱基斯坦那么聪明。也许有人会很好奇的问,身上每样器官都给捐了,为何还在乎那几样的器官。我坚持要留下,当然会有我的原因,我还是个迷信的人,我相信还会有下一世,我很自私的想要在下一世拥有一个完整的心和脑,不想下一世当个糊里糊涂的没脑人。很奇怪,为什么我何不签个捐管卡,还要多举一尺的。没法子,谁叫我怕死。我听人说,如果发生意外之后,医生看到有捐官卡的话,他就不会尽全力的来救我。可能他们认为牺牲我一个,可以就千千万万个人,还是把我的器官卖给其他人。或许命不该绝的我就这样枉死,我会很冤枉地说。
接下来想交待的事是之后的华人仪式,一切从简,不需要很华丽,更不需要隆重的。一般的丧礼是哭哭啼啼的,而我的呢,想要特别一点。我是个很喜欢笑,很喜欢热闹的人,我希望丧礼上容满了我的朋友,不管认识,还是不认识;很熟悉的,还是不熟悉的,统统都很欢迎。不过呢,要来丧礼的人,可有一个条件,那就是不可以哭,只可以笑。人死了,还要赚尽亲朋戚友的眼泪,图人伤心意绝,可是造孽,我可不想在死后还要造孽。如果可以的话,我希望来参加丧礼的人都带一朵蓝玫瑰或绿玫瑰,我知道这两种玫瑰花会比较贵一些些,但你们应该不会介意花多一点点小钱吧。然后呢,尸体要火化,还是地葬,或天葬,或者海葬也可以。可是火化会污染空气;地葬会死人霸生地;天葬在马来西亚应该行不通的;而海葬呢,以后应该没有人敢买鱼吃了。唉,死了还要那么烦恼,真得很可悲。
最后最后,我很贪心的,也很自私的。我只想要活在你们的心中一年,一年就够了。你们只需要用一年的时间来怀念我,想念我,只要一年的时间就够了,我已经很满足了。在这一年内,只可以怀念和我一起高兴的时光,快乐的回忆。一年以后,你们可以开始渐渐地把我给遗忘,慢慢地把我给淡忘。也许有天你们无聊的时候,记起了我的时候,就来我的部落格,写下想对我说的话,还是我们曾经一起疯狂的事。只要让人记得,曾经有个堕落在人间的天使,在你们内心深处留下了一道浅浅的脚影。
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,南无阿伲陀佛

笔于2008/06/12 22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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